[成 份]梔子(炒)、金銀花、黃芩(炒)、大黃(酒炙)、黃連、桔梗、薄荷、黃柏、甘草。輔料為藥用炭。
[性 狀]本品為黑色的濃縮水丸,丸心黃褐色;味苦。
[功能主治]清熱瀉火,解毒消腫。用于肺胃熱盛所致的痤瘡,粉刺,口舌生瘡,胃火牙痛,咽喉腫痛,目赤,便秘,尿黃赤。
[規 格]每瓶裝72克
[用法用量]口服,一次4克(用量杯計量),一日3次。
[不良反應]尚不明確。
[禁 忌]孕婦忌服。
[注意事項]
1.忌食辛辣、油膩食物。
2.脾胃虛弱及便溏者慎用。
3.服藥后出現胃脘不適,食欲減少,或大便溏軟者,應減量或停服。
4.感冒時(shí),不宜服用本藥。
5.切忌以手擠壓患處。
6.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涂藥物,必要時(shí)應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。
7.按照用法、用量服用時(shí),如出現不良反應,應停藥,并向醫師咨詢(xún)。
8.服藥四周后仍未見(jiàn)效者,應到醫院進(jìn)一步診治。
9.如有較多囊腫、膿瘡、結節等損害者,應去醫院就診。
10.對本品過(guò)敏者禁用,過(guò)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11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(shí)禁止使用。
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(xún)醫師或藥師。
[藥物相互作用]如與其他藥物同時(shí)使用可能會(huì )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(xún)醫師或藥師。
[貯 藏]密封。
[包 裝]聚酯瓶,1瓶×2小盒/中盒。
[有 效 期]36個(gè)月。
[執行標準]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》中藥成方制劑第十一冊WS3-B-2169-96
[批準文號]國藥準字Z53021120